为加强行政许可档案管理,提高我局政务服务窗口行政审批案卷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,该局窗口将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产生形成并处理完毕的案件,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类文件、报告、图表、证照,包括申请人(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)的申请材料,局各科室单位的现场勘验材料、听证材料,审查上报材料的审核意见,行政许可决定,证照发放登记等材料,均列入归档范围。
行政许可案卷建档标准要求,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,准确真实,格式文本及内容齐全完备,法律条款适用准确,审批流程、环节、意见、结果清晰;档案卷内文件以“件”为单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并编件号和页号,以申请材料在前,行政许可决定(批复与结论性文件)在后,以文字性申请材料在前,申请人所填的表格、图纸、照片(含文字说明)在后的顺序排列、收集、整理、编目、装订;一个审查决定(包括申请审批的全套文件材料)组成一个档案卷宗,实行行政许可档案一事一档制。
下一步,窗口将认真落实好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,确保归档案卷质量和立卷水平达到规范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