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重点工业企业的标杆导向作用,促进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,2018年我市制定了《启东市“1521”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但今年以来,受新冠疫情、国际争端等诸多因素客观因素影响,我市经济上行压力明显增加,企业发展速度有所减缓,为科学有效地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,根据实际情况,发改委对2020年工业企业培育对象和目标作出调整。
目前市政府正式印发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培育“1521”工业大企业的通知》,将培育对象分为2020年度应税销售10亿级、50亿级等两类企业。对于入围的工业大企业,给予新开工亿元工业项目、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、兼并重组项目、应税销售增量、应税销售上台阶等方面奖励,全力助推重点工业企业长远发展。(发改委)